转发省经理资格中心《关于开展2007年
第二期中高级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
培训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现将省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中心《关于开展2007年第二期中高级职业经理人认证培训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本企业实际,本着自愿的原则,宣传、发动符合条件的人积极参加安徽省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培训,为全县未来经济发展做好人才储备工作。
二○○七年八月三十日
关于开展2007年第二期中高级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市企联(协会)、省各行业协会,各集团公司、各有关企业:
根据2007年全国企业职业经理人年会暨资格认证工作年会精神和中国企联统一部署,为加快推进我省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工作社会化、专业化、国际化,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职业经理人队伍,以满足社会对中、高级经营管理人才日益增长的需求,推进执证上岗制度。我中心决定在近期内(即今年下半年)分别举办中、高级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培训班,并将进一步开展职业经理的国际互认服务。现将有关认证培训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中级职业经理人条件:
1、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从事企业管理岗位工作满五年,其中申报通用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须具备两年以上从事企业综合部门经理以上管理岗位工作经历,经认证培训机构培训达到规定学时数,并取得认证培训合格证书。
2、取得准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证书,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从事企业管理岗位工作满三年,其中申报通用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须具备两年以上从事企业综合部门经理级以上管理岗位工作经历,经认证培训机构培训达到规定学时数,并取得认证培训合格证书。
符合上述申报条件之一即可。
(二)申报高级职业经理人条件:
1、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具有高级以上职称,从事企业管理岗位工作满十年,其中申报通用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面具备三年以上从事企业总经理级或独立经营单位经理级管理岗位工作经历,经认证培训机构培训达到规定学时数,并取得认证培训合格证书。
2、取得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证书,具有高级以上职称,从事企业管理岗位工作满八年,其中申报高级通用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须具备三年以上从事企业总经理级或经营单位经理级管理岗位工作经历,经认证培训机构培训达到规定学时数,并取得认证培训合格证书。
符合上述申报条件之一即可。
高级职业经理(特殊贡献人才),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具备国家级重大创新、经营业绩特别突出、主持企业全面领导工作的特殊人才,由省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中心直接向中企联推荐申报,不参加专业培训和资格考试。
二、申报办法
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可通过市企联(工作站)或省行业协会或大型企业集团公司集体向省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管理办公室或认证培训中心报名。报名时请填报《参加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培训报名表》(附后),并请按表中要求准备好附件材料,连同认证培训费用一并报送到指定报名联系单位。
三、培训考试时间
每位申报人员必须参加专业培训。培训方式可以市为单位或以行业为单位或以集团公司为单位,在当地集中培训(必须15人以上)或集中到合肥培训(可商定),培训学时数累计十天左右,系统学习有关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全国统一考试时间为九月、十一月份二次进行。
根据国际惯例,考试合格并通过认证者颁发由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联合会联合签发的《全国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最具权威,全国通用,长期有效。通过认证的人员名单登载在中国企业联合网和全国发行的有关经济类报刊上,供全国和世界范围内传递及查询。
四、认证培训费用:
申报中级职业经理人需交纳费用合计6350元/人(含培训费2800元/人、教材费700元/套.人、认证考试测评费2500元/人、证书及管理费350元/人);
申报高级职业经理人需交纳费用合计9100元/人(含培训费4800元/人、教材费700元/人、认证考试测评费3250元/人、证书及管理费350元/人);
高级职业经理(特殊贡献人才)推荐认证费4300元/人。
五、咨询联系方式
安徽省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管理办公室
通讯地址:合肥市屯溪路188号石化大厦三楼安徽企联内
邮政编码:230009
联系电话:0551-2212992、2212998(兼传真)
联系人:朱家驹 手机号:13956016465
安徽省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培训中心
通讯地址:合肥市望江路115号安徽经济管理学院内
邮政编码:230059
联系电话:0551-3422081 传真:3412598
联系人:王毅 手机号:13155185178
附:《参加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培训报名表》
二○○七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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