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研究提出加快工业化进程,促进工业企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负责全县工业经济、工业企业发展的综合协调、指导和服务工作。
(二)研究提出工业发展战略和工业发展规划的意见和建议并组织实施。
(三)监测分析全县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及时预测预警;编制并组织实施工业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对工业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向县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定期发布工业经济信息。
(四)贯彻执行工业产业化政策,提出工业领域投资规划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协调工业企业园区建设;指导和推进工业产业结构、组织结构和产品结构的调整,提出重点工业,重点工业产品的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对工业企业实行宏观管理和指导,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研究发展大型企业集团的政策措施;参与指导工业企业直接融资工作;负责安排工业、中小企业发展有关资金,指导工业企业的管理、扭亏损增盈工作、指导工业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指导工业企业的智力引进;指导工业企业信用评价及促进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六)指导工业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规范和促进为工业企业提供服务的各类中介组织、行业协会等自律性组织的发展。
(七)指导工业企业质量管理及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
(八)指导个体私营企业和民营经济的发展;
(九)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